更新时间:2022.03.06
犯罪分子在监狱内服刑的,若表现良好,有悔罪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才可能予以减刑。《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申请减刑应该向所在执行机关提交减刑申请书,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
对于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年以上刑期后,方可减刑;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罪犯,应当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刑期后,方可减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在执行二年以上刑期后,方可减刑。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
第一次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
监狱服刑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原判刑期五年以上的,一般投入执行一年半以后方可呈报减刑
1、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1年半以上方可减刑;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0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3、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
在监狱一年半能减刑,但是要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是可以减刑的。需要注意的是,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