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及资料: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政局婚姻登记不需要离婚证。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
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证件有: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3.婚姻状况证明;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5.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不一定必须到结婚登记的那个民政局去。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只要是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一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中心,就可以办理。
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流程如下: 1、男女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文件材料。 2、双方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提交上述文件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
男女双方领结婚证时需要带好以下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本。 2、居民身份证。 3、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按照程序填写相关表格后,经婚姻登记员审查后,符合领取结婚证的,准予登记结婚
民政局结婚登记需要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红底合影照片。
去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需要携带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3张大2寸免冠合照; 5、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不一定要到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的,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所以如果当初是在男方户籍地办理的结婚登记,离婚时可以去女方户籍地登记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一、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证件有: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二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