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拥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有权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公民死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近亲属或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告如果想打好行政诉讼案,就应该搜集能够证明事实的证据才是关键。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
离婚原告答辩,要在合议庭允许的答辩时间内进行答辩,就案件争议所涉及的事项进行陈述,有证据的应当及时进行举证证明,向合议庭出示的证据是能够证明案件争议焦点的。
离婚原告应按下列方式答辩: 1、依法应在合议庭允许的答辩时间内进行答辩; 2、就案件争议所涉及的事项进行陈述; 3、有证据的应当及时进行举证证明; 4、向合议庭出示的证据是能够证明案件争议焦点的。
诉讼离婚原告举证的方式: 一般情况下,原告应就起诉讼请求,提供合法、真实、具有关联性的物证、书证、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予以举证。 例如,起诉请求离婚的,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感情破裂的情形存在。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
(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如果行政机关想在行政诉讼中胜诉,那么就必须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因为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的。 行政机关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必须遵循有关原则,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 这样才能预防和避免在可能的行政诉讼中败诉和被追究错案责任。
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
行政诉讼案件中原告追加被告: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行政诉讼的原告:行政诉讼原告是行政诉讼的一方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司法保护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能是具体行政行为所损害的行政相对人一方,不能是行政主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