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房地产抵押未登记如果抵押合同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则有效,只是抵押权未生效。 法律规定关于不动产物权变更等情况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规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房屋抵押合同不是必须登记,但是当事人以房屋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因为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对抵押的房产优先受偿。
由于房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未生效。当事人房产进行抵押财产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抵押合同成立但并未生效。
房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效,但抵押权未生效。当事人房产进行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由登记机关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抵押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抵押权的设立无效。
受理房产抵押登记的机关有:当地的房管局。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等文件。
二手房抵押登记需要的文件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在以二手房设定抵押时,当事人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身份证明、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房地产权证书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抵押权的设定,与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的文件有:房产证;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子女出生证;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
房屋抵押权设立需要登记。房屋进行抵押必须签订书面的抵押担保合同、及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抵押权不发生法律效力、抵押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抵押当事人以抵押人依法取得的房地产设定抵押后,依照法定程序申请有关房地产管理机关,在房地产权证上所作的记载。债务人以房产作为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房屋抵押权未登记无效。抵押房屋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由登记机关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抵押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抵押权的设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