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在离婚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在诉讼开始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并提供担保证明。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民事诉讼可能产生的政党或任何其他原因,使判决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人民法院财产保全对方。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裁决是否审查的决定。离婚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如下:1、申请人为当事人的案件申请人;2、因为有一个政党或任何其他原因,不能执行的
夫妻共同财产是离婚保全财产的范围。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当事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对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应提
离婚案件的财产保全需要担保。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如果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驳回其申请。但是如果被申请人也提供担保的,则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1、离婚案件的财产保全需要担保。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如果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驳回其申请。但是如果被申请人也提供担保的,则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2、离婚时,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向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担保费用标准: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2、申请财产
诉讼保全费,按规定标准支付。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程序是: 1.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交纳保证金,提出合法的申请; 2.对诉讼争议财产申请保全; 3.向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4.原告就应当在30日之内起诉至法院,否则过了时效,保全自动失效。
离婚案件可以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
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在离婚案件中可以进行财产保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