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以技术入股,也是要承担亏损的。 因为技术成果权归公司,债权人可以对技术主张权利。因此,以技术入股公司法人或股东都应承担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不需要。我国公司法承认的股东资格必须经过依法登记。因此,干股持有者实际上没有股东的资格,所以也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干股的取得既可能是因为个人的技能或者经营才能而取得,也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取得。干股的效力如何,最终要视赠与协议的效力和履
公司亏损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或者公司清算加以实现。 1、股权转让:一是其他股东收购该股东的股权,二是该股东将所持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 2、公司减资:股东会做出减资决议,该股东减资从而退出公司。 3、公司清算:股东会做
公司亏损股东是不能退的。公司亏损只能通过股权转让或公司减资或是公司清算进行实现。其中股权转让指的是其他的股东收购了此股东的股权,或者是此股东将所持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了第三人。公司减资指的是股东会做出减资的决议,此股东减资进而退出该公司。公司清
员工时不承担公司亏损的,但是在公司亏损时,可能会减少员工持有股票的分红收益。同时,如果公司破产一般情况下股东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自己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员工入股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就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不参与经营是不承担公司亏损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公司,应当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但不足以清偿的,可以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1.股东出资义务是指股东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义务的性质既是一种约定义务,同时也是一种法定义务。 2.按行为方式不同,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可表现为完全不履行、未完全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三种
公司亏损股东承担责任,但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股东仅是公司的投资者,以股东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不承担公司经营方面的连带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经营期间的亏损股东应按下列方式予以承担: 1、一般应以出资额为限或者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的责任; 2、存在虚假或者抽逃出资行为以其抽逃出资或者虚假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欠债时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负债。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或者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不需要。我国公司法承认的股东资格必须经过依法登记。没有实际股东资格,自然不需要承担股东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