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3
代位继承成立的条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方式中。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方式中。
代位继承的理解如下: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继承,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继承的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的特点如下: 1、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 2、代位继承人仅限于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继承人参与继承,一般只能继承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有条件丧失继承权,法院判决丧失
代位继承具有特定特征: 1、代位人必须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 2、代位继承人不受代数限制,即代位人可以是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孙子女等,进一步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
代位继承遗产的分割: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如果继承人是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不尽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代位继承的含义:被继承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依法就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享有继承权的一种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一般情况下,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孩子在被继承人前死亡的,那么就让被继承人孩子晚辈的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有自然血亲,也有法律拟制的血亲。具体来说,也就是包含了: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
第二顺位可以依法代位继承。可以代位继承的情形有: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没有第二顺位。代位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中,法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所引发的情形。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只
第二顺位不可以代位继承权,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才可以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