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3
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不可以同时继承遗产。只有不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才能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一人,则一人继承遗产;如果有遗嘱的,优先按遗嘱分配遗产。但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可以成为代位继承的继承人,从而以第一顺序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区分法定继承与转继承的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形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
继子女不能成为代位继承人。法律上确实有代位继承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但是继子女属于拟制血亲,并不符合代位继承的规定。
继子女是否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要看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的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
继子女可以成为代位继承人,只要该继子女与先亡的继父母已经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便可以代位继承。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过世被继承人子女的在世直系卑血亲便会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发生代位继承。直系卑血亲一般包括拟
继子女能成为代位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不包括继子女的。因为法律规定代位继承应具有直系血亲关系,继父母子女,非直系血亲关系,而为直系姻亲,所以,继子女没有代位继承权,即生子女的继子女、养子女的继子女、继子女的继子女均无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
继子女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关系的,则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因为此时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是享有继承权的,所以其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反之如果继子女生前没有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则就不享有对继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女儿的继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直系亲属包括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