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有权拒绝加班。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除此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意的。
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所提出的加班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但以下情形的加班不受太多限制: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
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的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但以下情形加班不受太多限制: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但有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必须处理的,不得拒绝加班。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但是,在下列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劳动者不得拒绝: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单位应承担下列责任: 1、民事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 2、行政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劳动者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是一般情况是工资的150%,双休日加班是工资的200%,国定假日加班是工资的300%。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加班费的发放额按照工资基数核算。
可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前提条件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者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从事加班工作后,由用人单位计时或计件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当劳动者主动利用自己休息时间进行工作、自愿加班的,无论其是继续完成未做完的工作,还是进一步完善工作的,用人单位不需
劳动者有权拒绝单位加班的要求,但以下情形不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根据不同的加班时间有不同的规定,在下班结束之后加班的,加班工资应该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如果是在休息日加班的,加班工资应不低于每日工资的百分之两百。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不低于百分之三百。
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按以下公式支付加班费: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