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4
原则上是不可以的。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都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不会,二审都是合议庭审理的,不存在简易程序。一审,案情简单的,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一个审判员独任审判。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案子,到二审法院,一律要组成合议庭审理,不存在简易程序的问题。
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和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简易程序起诉方式、受理案件的程序、传唤方式等简便。审理实行独
诉讼中止是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简易程序是不能中止审理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简易程序案件是指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这类案件是没有相应中止事由的。同时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刑事诉讼法》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进行了明确规定,需要满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情形。对可能判处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并都是一审终审的案件,案值比较大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对简易程序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上诉的,还要进行二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
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二十日或一个半月。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
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要短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这是因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均为简单的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不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调
简易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