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死亡1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行为,放纵他人犯罪或者帮助他人逃避刑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渎职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滥用职权罪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越权决定,和处理无权决定和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共事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般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该罪名在主观的方面是故意。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
滥用职权罪的司法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此解释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犯罪行为,触犯刑法分则第九章第三百九十八条至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定罪
滥用职权罪是指,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滥用职权、不履行职责,从而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触犯本罪的罪犯,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那罪犯会被法院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滥用职权罪的法条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司法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滥用职权罪最新司法解释有: 1、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2、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
关于滥用职权罪的司法解释一般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此解释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犯罪行为,触犯刑法分则第九章第三百九十八条至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依照
滥用职权最新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
滥用职权罪的相关法条即《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相关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
滥用职权罪的司法解释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行为,放纵他人犯罪或者帮助他人逃避刑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渎职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满足下列其中之一,即构成“重大损失”:(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