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应履行的义务是,按照约定提供材料;协助承揽工作;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以及按照约定支付材料费等价款。如果定作人不支付相关费用的,承揽人可按约定享有留置权。
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交付保管物的义务; 2、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3、告知保管人保管物的瑕疵情况或者需要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情况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监理人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主要有: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公正地维护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设施和剩余物品归还委托人。不应接受委托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
合同终止后要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还应办理一切有关合同关系的手续。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义务。在履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义务是,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妥善保管委托物、和承担因处理委托事务而支出的费用的义务。行纪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是向行纪人支付相应的报酬的义务。
行使解除权的注意事项: (1)解除权人应当明示的方法通知他方,该通知自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 (2)解除权人应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否则该权利消灭。
行使探望权的注意事项有: 1、行使探望权的主体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主要义务有: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2、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3、如果占有委托物,需要妥善保管;4、如果委托物在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是委托物属于易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5、行纪费用由行纪人自己负担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应履行的义务主要包括: 1、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 2、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3、协助承揽工作; 4、按照约定支付材料费等价款。如果定作人不支付相关费用的,承揽人可按约定享有留置权。
行使解除权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解除权人应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否则该权利消灭; 2、解除权人应当明示的方法通知他方,该通知自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