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承揽合同不适用定金双倍罚则。定金性质属于违约金,定金双倍罚则适用的实质条件是债务不履行的行为。约定定金具有从合同的性质,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必要条件并以主合同存在违约为前提条件。
加工承揽合同可以约定管辖。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一)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 (二)承揽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 (三)定作物具有特定性; (四)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对定作物承担一定的风险; (五)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运输不属于承揽合同,应该属于运输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
承揽合同违约金确定是以: 1、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付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
承揽合同一般不强制需要资质。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法律上按照以下要件判断是否为承揽合同: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承揽人应当按期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 2、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定作人应当支付报酬; 3、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民法典对承揽合同纠纷可不可以约定管辖没有规定,发生承揽合同纠纷的,纠纷当事人可以约定管辖法院。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定作人完成某一工作时,将工作交由承揽人完成的,一般要签订承揽合同的
单务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单务合同,例如自然人的借贷合同就是单务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是: 1、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应当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 2、提供合同约定的提供材料、技术资料; 3、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其他义务。
单务合同是可撤销的,但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1、存在胁迫、欺诈、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 2、处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九十日内; 3、合同已经成立; 4、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