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承揽合同不属于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对称,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存在对应关系,承揽合同属于双务合同。
劳务承揽合同不是劳动合同,承揽合同和劳务合同之间具有某些共性,比如合同的目的实现都依赖于合同相对方提供劳动力,且其性质均属承诺、不要式、双务、有偿的合同。
我国劳务承揽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承揽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一般在对方组织管理下工作,而承揽合同中的承揽方一般独立自主的进行工作。
物业服务合同不是承揽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相应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不是承包合同。承揽合同是定作人给付报酬、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标的物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承包合同并不是承揽合同,承包合同和承揽合同的最大区别就是承揽合同具有人身性,即未经定做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还有一点就是定做人具有任意变更和解除的权利。在具体的事务完成之后,支付的是报酬。
一、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服从的关系不同:承揽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始终处于平等的地位,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具有独立性,提供的是一种独立性劳动,并不存在支配服从的关系。而劳务关系中,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雇员接受雇主
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从合同是指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承揽合同无须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是从合同。
承揽合同不属于劳务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劳务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承揽合同不属于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广义上属于服务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约定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并交付相应的工作成果。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劳务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劳务合同是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服务的民事合同,承揽合同是定作人给付报酬、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