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犯罪分子强奸未遂的,一般属于强奸罪,但是对于未遂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强奸罪的认定是行为人客观上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强奸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严重情形主要有: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
犯强奸罪的,一般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以下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强奸罪一般要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要看未成年是否满十四周岁。我国《刑法》对于幼女的认定标准是不满十四周岁。针对实践中同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案件,《刑法》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论,
有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答:强奸未成年少女的,构成强奸罪,一般应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应从重处罚;如果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所规定严重情形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女孩(或男孩)发生性关系,不论她(他)是否自愿,均视为强奸未成年少女(少男)罪;而已满十四周岁以上的不在此列。只要她精神正常,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自愿的,不构成强奸行为。
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
强奸罪未遂属于减轻情节。法律规定,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强奸罪未遂犯,可以比照强奸罪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