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高空抛物者侵犯的权利主要有生命权,健康权和财产权。其实实际生活中高空抛物主要危害的还是其他公民的财产权。高空坠物主要侵犯了人民公共安全及人身安全的权利。
高空抛物车被砸如果物业公司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一般有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要看具体情况。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承担过错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承担公平责任,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
对于高空坠物的处罚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为高空坠物的真正侵权人有的时候非常难以确定。如果高空坠物造成人员伤亡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属于一般民事侵权,应当由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
建筑工人操作不当导致高空坠物伤人的,一般由施工单位即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建筑工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违约责任主要适用严格责任。违约责任的成立不以过错为要件,只要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就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的责任。但在责任范围的判断上,为限制违约损害赔偿范围,《民法典》规定了有过失规
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有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被告应该是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法律规定责任的界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不属于。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与物业无关,但是物业有协助调查的义务。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
连带责任承担的原则是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损害赔偿责任遵循的原则是: 第一个原则,全部赔偿。行为人要对受害人赔偿其全部受到损害造成的过失,也就是全部赔偿。 第二个原则,损益相抵。侵权的行为人只需要赔偿扣除利益部分的损失即可,也就是损失与利益相抵。 第三个原则,过失相抵。损益相抵,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