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22
依照我国不少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应被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属赠与给结婚的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因此,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性质的情况下,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一方的婚前财产”,应解释为包
结婚之后父母给的陪嫁钱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因为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女方父母明确表示这部分钱是赠与女方个人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陪嫁的钱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陪嫁的钱一般是婚前女方家就赠与女方的,因此应当认定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归女方自己所有,且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女方家是在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后才将陪嫁的钱赠与女方的,则只要赠与
离婚陪嫁是否算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非赠与合同中约定只赠与夫或妻一方。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嫁妆
陪嫁的财产在性质上属于女方娘家赠送给女方的个人财产,应被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属赠与给结婚的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不应该被算作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
从形式上看,女方娘家陪送嫁妆是在双方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后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而这种陪送也有被认定为“赠与”的可能。但是,依照我国不少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应被视为女方的婚前
如果陪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如果是在夫妻双方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的,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那么陪嫁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根据2021
首先,陪嫁,即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它用品。根据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如果某件物品是女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系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
首先,陪嫁,即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它用品。根据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如果某件物品是女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系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
要使女方的嫁妆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最简便快捷的方式就是在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之后,才让女方获得嫁妆。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实行了婚姻关系是否存续的区分原则。只有男女双方已经正式登记结婚,在这期间获得的财产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