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房产的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以下情形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房产遗嘱适用的具体遗嘱类型不同,所要求的条件也不相同。遗嘱人对其合法所有的房产进行处分的,应当写明该财产的情况和继承人的情况,对该房产如何进行继承等都要写明。同时除了内容之外,还必须要符合各个遗嘱的生效条件。以房产作为内容的遗嘱,必要条件下
法定继承顺序中的人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前述的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继承人。
遗产没有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的,一般收归国家所有,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属于集体组织的成员,则收归集体所有。 无人继承的遗产是指公民死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或者全部继承人都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的财产。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房屋继承公证有下列注意事项: 1.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 3.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
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法定继承应提交: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
房屋继承需要的证明有: 1、房屋继承申请书; 2、继承人身份证件; 3、原房地产权证; 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5、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6、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 7、房屋估价单。
房屋继承公证的材料有: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
房屋遗产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父母可在晚年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子女继承,或者在晚年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子女并办理过户手续,将银行存款转交子女保管。 无子女家庭,夫妻之间可相互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对方,或者身体不好的一方提前将房产过户至身体健康一方的名下,共同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