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1
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债权人可以待债务人宣告失踪后向其财产代管人要求实现债权。《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欠债人失踪后,债权有保证人的,应当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设立了保证人。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或者不能清偿的,保证人应当向债权人清偿。向法院提起诉讼。事实上,对于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听证通知书的被告人,法院将采取公示送达的方式,向
债务人失踪了,可以通过下列方法来追债:如果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再由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以失踪人的财产清偿债务;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则可以通过实现担保物权等方式来追债。
债务人失踪后讨回债务: (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三年:延长诉讼时效。 (二)债务人失踪三年以上:如果债务人失踪三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
债务人失踪后收回债务的方法如下: 1、债务人失踪不到三年的:可以申请延长诉讼时效,并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2、债务人失踪三年以上的:可申请宣告失踪。失踪人员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或其他亲属和朋友管理。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由代理人
债务人失踪后讨回债务的方法具体如下: (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三年的:可以申请延长诉讼时效,并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二)债务人失踪三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
借款人失踪死亡的继承人要还债,但是继承人只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也不需要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
借款人失踪死亡后继承人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还债。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债务人失踪后,债权人要讨回债务,可以在债务人失踪两年之后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然后债权人可以要求其财产管理人从债务人的财产中偿还其债务。
债务人失踪还可以起诉。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债务人失踪后,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讨回债务,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起诉分为以下情形: 1、该债务人已被法院宣告失踪的 此时债权人应向该宣告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要求清偿债务,如果财产代管人不清偿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该财产代管人。 2、该债务人未被法院宣告失踪的 此时债权人应以债务人为被告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