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刑事案件中检察院刑事抗诉就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一种法律监督活动。
刑事案件的再审不能向任何人一级法院抗诉,需要向审理刑事案件的同级检察院提出抗诉请求。若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请问地级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不服,向检察院提出申诉,应向地级市检察院申诉还是向省级检察院申诉,请指点!听我请的律师讲:"是一定要向省一级的检察院申诉才可以,其它的不可以"请问这个有规定的吗?解答人:社
刑事案件中检察院刑事抗诉就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一种法律监督活动。
第二审程序抗诉的条件是: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
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必须重审,必须开庭审理。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须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撤消原判决,决定再审,方可开庭重新审理,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如果
刑事案件撤销案件规定,具体如下: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已经侦查的案件,因为存在法定的情形而依法予以撤销,终止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具体情况是:1、情节显著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具体有以下的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1、立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侦查,侦查机关立案以后,开始进行侦查;3、审查起诉,对于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提起公诉;4、审判,法庭进行审理,作出判决。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