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可以终止探视权。但在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等法定情形下,可由法院决定中止探望权。
以下时候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1、当事人互负债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2、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下列情况可以中止探望权: 1.探望方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甚至是生命的传染性疾病,而该病可能通过和子女的一般性接触传染给子女的。 2.探望方在探望过程中对子女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如对子女有暴力行为或拐卖子女的行为。 3.探望方有借探望之机藏匿子
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终止探望权。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形成的权利,只要关系还在,就无法终止。只有在探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时候,才可以中止探望,等到不利情形结束,可以恢复探望。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
下列情况下主债权可以转让:主债权是依法、依约或根据债权性质进行转让的;主债权的转让是在保证期间内发生的;以及债权人通知了主债务人和保证人,或者虽然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转让,但债权人获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的。
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 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哪些情况下探视权应当中止,法律未作具体规定,根据司法实践,可由法院裁决暂时中止其探望权的情况有: 1、曾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大,手段特别恶劣,无明显悔罪表现,有可能使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受到损害的。 2、对未成年子女有虐待、劫持、胁
以下情况可以剥夺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
出现以下的4种情况之一的,通常可以产生债权:1、合同。合同是产生债权的主要原因;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包括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一般是指,既不存在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获得不当利益,导致别人利益受损的
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4
下列情况可以变更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变更监护权:1、监护人严重损害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的;2、监护人玩忽职守,或者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拒绝将部分或者全部职责委托他人,致使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痛苦状态的;3、监护人有其他严重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民法总则》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