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高空坠物的危害:致使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轻则损伤财物安全,致人受伤,重则致人死亡。后果:高空坠物的责任主体往往无法明确到个人,又常引发大范围的连带责任。
高空坠物伤人时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应对高空坠物的方法如下: 1、定期检查自家窗户、空调支架等是否牢固; 2、行人在马路上,要警惕高架广告牌; 3、在居民区,要注意居民楼坠物;等等。
1、不主动抛物,从高层主动抛物是违法的行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注意检查房屋。
1、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3、另外
高空坠物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话,一般就是进行治安拘留五天以下并进行民事处罚的;但是如果是造成了人员受伤的话就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了;如果造成人员死亡的话,最高要承担十年有期徒刑。
1、无事故损失的高空抛物,尽快找到肇事人,指出其肇事行为及其危害,及可能面临的治安处罚,劝告其不要再犯。 2、对有过高空抛物行为的人,加强对其监督。 3、如无人目击肇事者,则应及时清除坠落物,并在可能出现肇事者的相关楼层住户中进行询问与调查
高空坠落事故找物品的主人承担责任。一般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即业主给予补偿。
侵权无过错原则是指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 以及行为人的活动和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是因果关系,而特别加重其责任,让行为人对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原则上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采用过错责任原则。首先,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即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原则上不考虑其是否有过错。这有利于促使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有利于促使守约方的利益。其次,并不是说当事人对一切不履行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过错推定原则,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致物损失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过失坠物导致受害人重伤,则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致人死亡,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