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孙子女继承祖父母遗产属于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情况: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的。
子女代书写的遗嘱无效。代书遗嘱应由在场的见证人代书,子女为继承人,不能作为见证人或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能代位继承遗产。并且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因此只发生在法定继承过程中。
代位继承可以转继承。一般情况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将长孙列为继承人的,可以直接作为遗产继承人;如果没有在遗嘱中将长孙列为继承人或者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遗产的,则长孙不可直接作为遗产继承人。
继父母没有立遗嘱,如果和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则继子女有抚养权,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子女不可以替父母写遗嘱,是无效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而子女作为利害关系人是不能帮父母写遗嘱的。
养孙女没有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 (1)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外孙女有继承权。外孙子女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有继承权。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
遗产不可由单位继承。但是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留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单位作为一个集体可以接受公民的遗赠。因为继承权一般是只能有自然人所具有并且受保护的,单位没有继承权所以不能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