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公司独立承担债务,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出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独资企业、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等情形时,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的债务股东不需要承担,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原则上不承担公司债务,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股东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的债务股东需要承担。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
公司没有义务承担股东的债务。公司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应当如实出资,不得抽逃出资和虚假出资。
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3、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
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务,但是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如果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利的,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一般来说股东不用承担公司债务。但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
公司有股东,股东对公司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但因为公司的法人性质,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财产各自独立,因此一般股东不会承担公司债务。但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有时股东是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 1、股东出资不实的。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利的,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公司债务股东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要承担的。法律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但股东抽逃出资的,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公司设立时应当给予支持。此外,上海市人民法院还应明确对公司出资不足案件的处理;因股东出资不足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公司法人资格不能合法产生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