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离婚拆迁房屋分割方法:拆迁前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的,除另有约定外,不予分割。拆迁前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双方应当就分割达成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要拆迁的房子是夫妻一方父母租住的公房。婚后房屋拆迁时,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名下,
1、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这种
离婚拆迁的房子,如果该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离婚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该房子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
法律上离婚协议书写财产的分割需要自己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一般不可以撤销。但如果是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对方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下,或如果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则可以撤销。
如果是共同财产就能够分割。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
拆迁房屋,在离婚时的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夫妻双方可以先行通过协议方式对房屋进行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予以判决;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的个人财产,则离婚时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行政协议。如果因为协议发生争议,需要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规定,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协议。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特征有: 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财产分割意见是写在离婚协议中的,与婚姻关系的解除和子女抚养权的处理一起组成了离婚协议书; 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财产分割协议只有在当事人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3
如果被拆的房屋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房屋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的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则房屋拆迁款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如果被拆的是公房,则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
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协议丢失可以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到当地拆迁办申请调取档案进行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