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股东会出资决议无效,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无效的。公司法赋予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条款更大的自由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章程可以随意规定。如果公司股东会决议对章程条款的修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股东会决议无效。比如修改公司章程限制股东会选举权等股东权利、违反股东优先认缴公司新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不能享有股东权利。
股权出资是指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境内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股权比例可以不等于出资比例,也就是说股权不一定就是出资比例。
股东出资比例的查阅: 1、通过查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上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查询; 3、通过公司的审计报告查询。
股东会的表决权的行使是可以与出资比例不一致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法律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外担保股东会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和普通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对外担保上的规定是一样的,即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
股东大会表决比例是: 1、普通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不是只能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公司法》中关于表决权行使方式的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定。
股东不一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具体如下: 1、股东会议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所持股份有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3、因此股东不必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绝大多数内部
股东会出资决议如果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那么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