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主债权的全部、利息、违约金、损害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部分保
连带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可以约定,双方协商约定的,在担保合同中载明担保的期限。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
保证人对转让后的债权要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保证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保证人无效,如果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转让的,则保证人对转让的债权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1、法人代表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公司对法人代表的个人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法人代表履行职务活动产生的债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法人一般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实施民事法律活动,因实施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由公司承
担保人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同中若有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约定,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情况下,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可以是同一人,只要保证人具有清偿能力即可。 一、保证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保证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保证人应当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在贷款所在地有居住场所。 3、保证人应当拥有良好的征信记录。
如果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抵押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一般保证的方式来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