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债权质押的规定,我国债权质押经过有关行政部门处登记过后正式设立,即正式生效。因为权利的质押相对于其他的实物质押来说,风险较大,而权利质押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形成交付,不能仅靠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所以法律规定
质权人无权处分质押物。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质权原则上随债权一并转让,无须得到出质人的同意,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质权随债权当然转移,不要求进一步的交付或登记,动产质权及占有型权利质权的转让不以转移质物占有为生效要件,登记型权利质权的转让也不以办理转移登记
质权人无权处分质押物,在质权存续期间质权人不能未经出质人同意随意处分质押物,如果质权人处分质押物造成质押物毁损灭失的,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质权未登记,但质押合同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股权质押需要债权债务,以股权进行质押的前提就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以股权进行质押的,需要办理出质登记,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的时候设立。
民法典规定主债权转让之后,质押权还是有效的,质押权具有从属性,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主债权转让的,质押权也一并转让,但是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
公司债权债务有时效。债权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
民法典股东可质押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
质押不能等同于质权,民法典中规定的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转移给债权人占有,债权人在债务人不按时履行其义务对质押的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为质权。
质押股权不是债权,质押股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转移股权的占有对债权人进行抵押,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的股权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