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行政许可审批期限如下: 1、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2、行政许可采取统一
行政案件可以从下列方面来进行形式审查:原告与被诉的行政行为是否有利害关系;是否有明确的被告;原告是否有具体的诉求和事实根据;以及法院是否有管辖权等。
发明专利形式审查的内容如下: 1、申请人的申请文件是否完备; 2、申请人的身份是否合法; 3、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及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等等。
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等其他法定情形。
商标申请形式审查的内容有: 1、申请人是否合格,即申请人应当具有申请资格; 2、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其他申请材料是否齐备; 4、商标申请形式审查的其他内容。
商标形式审查以下内容: 1、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资格和申请人申请商标所指定保护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规; 2、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例如,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审查商标的申请日期,编定申请;
(一)申请人资格是否合法; (二)申请人地址是否正确、准确; (三)申请人名义、章戳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四)申请人要求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填写得具体、规范,分类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其经营范围; (五)通过代理的代理人委托书是否合乎要求;
行政许可可以撤回的情形有: 1、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需要修改或废除; 2、允许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如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超越法定职权作
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等其他法定情形。
对于当事人所提出的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是否合格,即申请人应当具有申请资格; 2、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其他申请材料是否齐备; 4、商标申请形式审查的其他内容。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形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行政许可受理的形式审查内容包括审查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是形式审查的内容。对于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场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