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不批准逮捕情形:涉案人员实际并不构成犯罪的。根据已经收集到的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情况,同时结合刑法中的有关规定,对行为人所犯的罪行进行衡量,发现不可能适用徒刑以上的刑罚的;涉案人员本身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没有必要对其进行逮捕的。
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
第一,法院可以决定逮捕,检察院对自侦案件也可以决定逮捕,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必须向检察院提请逮捕,公安机关无决定权。第二,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材料进行审核检查,并且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第三,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批准
第一,法院可以决定逮捕,检察院对自侦案件也可以决定逮捕,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必须向检察院提请逮捕,公安机关无决定权。第二,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材料进行审核检查,并且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第三,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批准
是否批捕的听证会程序有:根据执法调查人员处罚建议,确定属于适用听证程序范围;向当事人发出《听证告知书》,征询是否要求听证。要求听证的,应在执法机关告知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确定听证会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并于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会;有
1.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确有逮捕的必要性,即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2.实施逮捕的程序是: (1)由公安机关向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
逮捕后会关押在当地的看守所。一般逮捕前被刑事拘留的,此时犯罪嫌疑人已被关押于看守所,然后由侦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总之,犯罪嫌疑人关押的地方大体就是地个地方,一是看守所,二是监狱,前者是法院判决生效前关押的地方,后者是法院
刑事案件一般由公安机关接受报警,立案侦查,抓获嫌疑人,刑事拘留37天内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决定,批准逮捕后将案卷移交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期限2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向检察院公诉科移送审查起诉,审查期限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