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执行方式是: 1.一般保证的,需要先执行主债权人的财产,先将主债权人的财产进行执行,主债权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时,才能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2.连带保证的,债权人可以选择执行主债权人的财产或担保人的财产。
不可以的。并且需要以下证据:贷款协议或借据;贷款关系中有担保人的,提供担保的证据;双方付款和收款的证据;债务人贷款用途证明;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利息的,或者经催告债务人支付约定的无息利息后仍不支付利息的,应当有
担保人破产,债权人能申报债权。 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分为两种,一种是连带责任,另一种是补充责任。 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申报债权的理由与其他性质连带债务人申报债权的理由是一致的。 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在主债务人还没有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
债权人是可以放弃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这是其权利。债权人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如果存在共同担保的情况,债权人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其他担保人在债权人免除的范围内,免予承担担保责任。
债务人有起诉债权人的权利,只要符合起诉的法定条件即可,即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且当事人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1、债务人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2、如果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那么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但在法律许可的下列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督促债务人清偿债务: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
债权人不可以自行处置债务人财产。债权人私自拿走债务人物品侵犯了债务人的财产权,属于违法行为。这是两码事,不能以欠债不还为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本质上是违法的。但是债权人可以通过强制执行公证,诉讼等方式追回自己的债权。
担保人只要具备起诉条件就能依法起诉债权人。我国相关诉讼法规定了在担保无效的情况下,保证人不需要承担保证的责任,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而造成损失的,保证人可以起诉债权人和债务人。
可以执行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的债权也是其合法财产,也是可以执行的。 一、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能履行的,人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危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是可以成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的。 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应当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其债权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 二是其债权已经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向人民法院申报了。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成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债权人会议是由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这些债权人都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人会议享有法律规定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