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对债务人的担保财产享有别除权。在此情况下,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行使别除权是否以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申报为前提,在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不依破产程序而行使权利,自然
有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担保的债权也可以申请执行,财产担保的方式一般包括抵押、质押、留置等,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则债权人可以对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对债务人的担保财产享有别除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也须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否则不能优先受偿。
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债权人可以撤销。债权人是享有撤销权的,法律规定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或者以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担保人能够起诉债权债务。担保人与债权人、债务人之间都存在民法上的利害关系,只要担保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了。
担保人可以起诉债权债务。担保人与债权人、债务人之间都存在民法上的利害关系,只要担保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了。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
债权人能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对于债权人撤销权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但由于撤销权的行使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情形的不同,很难操
债权人能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对于债权人撤销权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但由于撤销权的行使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情形的不同,很难操作
债权人能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对于债权人撤销权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但由于撤销权的行使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情形的不同,很难操
存在法定情形是能够保全债务人的共同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的共同财产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如果具有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损害债权人到期债权等行为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来保全其债权,包括保全债务人的共同财产,但是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是以债权
债权有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担保可进行申报执行,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担保人可以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担保人根据约定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在其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抵押物必须有效。抵押合同已经生效。抵押物尚未灭失。抵押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