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1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有文字作品、口头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的人。或者有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以及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的人。还包括有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原理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的人。
受著作权保护对象有: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因此,在体现了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应当通过双方合同约定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有文字作品、口头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的人。或者有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以及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的人。还包括有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原理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的人。甚
著作权归属是:一般归著作权人所有,委托作品的,依照委托合同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视为作者。没有相反证明,签署作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原则上认定归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著作权,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合作作品的权利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义务由合作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电影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但电影影视作品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
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