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专门受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争议的机构,而《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机构受理的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庭对仲裁纠纷案件作出裁决的法律文书。裁决书是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根据已查明的事实依法对争议案件作出裁决的书面文书。制作裁决书应做到事实表述要清楚,引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准确适当。
劳动仲裁得四十五日。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办结。
劳动仲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以后的前置程序,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以后需要先向劳动仲裁提起仲裁。任何一方对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不服,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体现在: 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 2、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 3、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 4、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
1、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仲裁庭就已经查清的部分事实所作出的裁决。 2、最终裁决。最终裁决即通常意义上的仲裁裁决,它是指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就当事人事情仲裁的全部争议事项作出的终局性判定。 3、缺席裁决
驳回诉讼请求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要解决的是实体意义上的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请求,用判决的方式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是裁定,针对的是程序问题。
驳回诉讼请求指的是在人民法院受案后,通过开庭审理,依据查清的法律事实,对当事人实体权利的一种否定评价。是一种常见的判决形式。因此从定义上看,驳回诉讼请求应该属于常见判决形式的一种。
劳动争议仲裁有效期是一年。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仲裁为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