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劳动者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 一、劳动争议调解。 二、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 三、劳动争议诉讼。
申请劳动仲裁的风险有: 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 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 3、逾期改变仲裁请求的风险; 4、不按时出庭的风险; 5、举证不能的风险; 6、不按时交纳仲裁费用的风险; 7、不当行为的风险。
劳动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资争议是劳动争议。工资属于劳动报酬的一种,与用人单位有劳动报酬争议,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1)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
劳动关系起诉时效一般是一年。劳动关系的仲裁时效具有强制性,法律关于仲裁时效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当事人不得协议排除对仲裁时效的适用,不得协议变更仲裁时效的期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有效期是一年,一年内随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当事人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都属于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聘用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一般有四种: 劳动争议协商,即和解; 劳动争议调解,即相关调解组织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 劳动争议仲裁,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一种争议处理方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本文即详细介绍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 2、因执行国家的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而产生的劳动纠纷; 3、因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