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经营者接受监督义务有: 1、接受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 2、设置投诉、建议通道,方便消费者投诉与建议; 3、强化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对于消费者反映的侵权的行为,要积极纠正并承担责任。
经营者接受消费者监督的义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经营者可以具体通过公布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等方式接受消费者监督。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
经营者接受消费的监督应是多方面的。既包括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也包括消费者对服务人员、经营者雇员服务态度的监督以及对购物环境、安全措施的监督。消费者监督的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通过传播媒介监督,也可以通过消费者组织监督。无论消费者
经营者接受监督义务是指经营者必须虚心听取和接受消费者有关商品质量、服务态度、计量标准、质量标志、售后服务、价格状况等各方面的意见和监督。 为此,经营者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诸如设立意见箱
经营者接受监督义务是指经营者必须虚心听取和接受消费者有关商品质量、服务态度、计量标准、质量标志、售后服务、价格状况等各方面的意见和监督。 为此,经营者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诸如设立意见箱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这是经营者应当履行的义务。经营者必须虚心听取和接受消费者有关商品质量、服务态度、计量标准、质量标志、
律师解答 经营者接受监督义务是指:对于消费者提出的有关商品质量、服务态度、计量标准、质量标志、售后服务、价格状况等各方面的意见,经营者应虚心听取和接受。
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理如下: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相关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
民法典一般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的法典。民法典以条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规则来规范各式法律行为、身份行为。有的民法典会酌采习惯法作为补充规范的方式,此外也多半规定以当事人间私法自治的方式弥补各种法规的不足。20
民法典在合同解除制度中新增了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该条中所说的不定期,是指合同约束力持续时间不定,而非履行期限不定。另外,在明确规定任意解除权外,还设定了解除方式上的义务,即解除权应当通知对方,并且是在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