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应满足以下条件:投保人逾期未交保险费的期间已超过60日,即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日后经过60日仍未缴纳保险费,或者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宽限期届满后经过60日仍未缴纳保险费。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可以中止。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
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应满足以下条件:投保人逾期未交保险费的期间已超过60日,即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日后经过60日仍未缴纳保险费,或者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宽限期届满后经过60日仍未缴纳保险费。
保险合同可以中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合同中止期间发生效力。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超过法定或者约定的期限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人寿保险合同的中止期一般是两年,两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
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也就是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还是会赔的。
保险合同中止还能赔偿。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投保人未补交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可以中止。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
保险合同的中止是指保险合同暂时失去效力。在人身保险中,保险期限一般较长,投保人可能因为种种主客观原因不能按期缴纳续期保险费,为了保障保险双方的合法权益,并给投保人一定的回旋余地,各国的保险法一般都对缴费的宽限期及合同中止做了明确规定。
保险合同的终止: 1、协议解除,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保险合同; 2、合同的期限届满、履行完毕; 3、主体消灭等法定或约定事由; 4、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保险合同有效期届满后,当事人不续保的,则保险合同应当终止。当事人自愿解除保险合同,经通知保险公司后,可与保险公司协商解除。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合同也会自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