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
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中,如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通知予以纠正。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形: 一、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
检察院不批捕意味着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是不会批捕的,一来逮捕是剥夺人身自由最严厉措施,必须慎重使用;二来证据不足就批准逮捕,将来若出现无罪判决,检察院需要承担国家赔偿。因此,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
检察院申诉不批捕的解决方式为: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是指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时,必须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如下几点: (1)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2)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侯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
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经审查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有逮捕必要”,一般是指以下情形: 1、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2、
检察院没批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在审查决定是否批捕时,会对整个案件进行分析,如检察院经分析后认为确需追究法律责任的,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批捕后的案件仍由侦查机关继续侦查,侦查机关侦查的期限一般为2个月,案件复杂或者具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侦查期限。侦查完毕
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批准逮捕应当经过检察院批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
当公安机关掌握了一定证据,可以认定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社会危害性较强时,会向检察院提出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情况后,认为确有必要进行逮捕的,就会批准公安机关的逮捕请求,这就是批捕的意思。对于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