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收养登记材料有:收养人的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与送养人签订的书面协议、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当事人应当提供出具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收养登记条件如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
收养人想要收养子女,必须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收养关系才能成立。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一)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
收养登记的范围有: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审查的内容有收养人是否有抚养的能力、是否年满三十周岁、是否是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以及是否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等。法律规定,收养子女必须到民政局进行登记。
收养登记审查内容如下: 1、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收养人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收养人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收养人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登记审查范围有:收养人条件,如收养人的子女情况以及身体情况;被收养人的情况,看其是否符合被收养人的条件,已满八周岁的被收养人,登记机关还要了解他对收养的意见;以及送养人资格。
具体审查的内容包括: 1、申请收养人是否符合规定的收养人的条件。有配偶的,对夫妻双方的情况都要进行审查。 2、审查申请人真实的收养目的。收养是否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审查被收养人的情况,看其是否
收养登记的办理程序有:收养人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对收养人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
办理登记手续收养人需要携带有关材料,具体包括: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申请。 2、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在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险的可以申请。 3、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的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含在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大学生),均应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女青年和退伍军人不登记。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