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继承人对遗失物原则上是拥有继承权的。 一般情况下,遗失物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所以其可以参与继承的。拾得遗失物的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或者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因此,在一定的时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遗产。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有效的放弃继承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遗腹子与父亲有血缘关系,而且是直系血亲,所以胎儿出生以后,与其他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此外,遗腹子出生后,正处于婴儿期,没有父亲,特别需要抚养照顾,他们享有与其他子女同等的继承权,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应当的。
未婚遗腹子有财产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应当同时继承债务。遗产继承是财产和债务一并继承的,不能只继承财产而不承担债务,继承人负有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的责任。 当然,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继承人愿意清偿的不在此限。
房产继承是可以给未成年人的。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腹子有继承权,因为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了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所以,遗腹子有继承权。
能。成年继子女有法定继承权。根据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去世后,若其没有设立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其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继子女也属于子女的范围,因此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成年后过继一般没有继承权。 过继时已成年,生活能够自立,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即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如系封建性的过继、立嗣,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不能享有继承权。只有形成抚养关系的过继子女才享有继承权。
继子女在通常情况下是享有遗产继承权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不存在抚养关系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子女继承了生父母的遗产不影响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如果继父母有遗嘱,按遗嘱分配遗产;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子女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就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参与遗产继承。
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与生父母的遗产。 与收养关系不同,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因亲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母一方的合法婚姻关系而建立,但是与继父母的关系的建立不影响继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也就是说,此时的继子女无论与生父母还是继父母,都有父母与子女的权利
遗产继承是没有年限的。但是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