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的房产到底属于谁,还要看房子是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这类的房产是属于出资方的所有,另一方无法拥有。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
婚前买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如果是婚前双方贷款购买,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房贷,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配。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首付由一方支付,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一方名下,就算婚后是由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这项房产也属于首付款支付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首付以及婚后房贷都是以自己的财产支付的,房产更加不会属于夫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登记前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除非财产的所有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否则,
夫妻共同财产,子女与父母无份。在法律上主要表述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第三人无权干涉双方对共有财产的处理。即使是夫妻双方的亲生子女或者是亲生父母,也不能随意干涉或者处分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随意处分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