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0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
造成医疗事故的相关人员,包括医生或者护士需要对患者,赔偿相关费用,并且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该医务人员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如果该医疗事故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卫生行政部门需要吊销该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
对于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医师,如果不构成犯罪的,由医疗卫生主管部门给予其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如果构成犯罪的,按照我国刑法医疗事故罪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单位与患方可以协商处理,能够协商一致的,可以协商结案。医患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7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医疗事故
1、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 当事人自愿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且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2、向医疗
出了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
出现了医疗事故的处理办法:先由医疗单位与病家协商处理,协商处理达成协议、共识则此案件到此结案;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
医院出现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
出了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计算: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通常需要患者提供住院治疗的发票;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务人员应及时将这一事件报告给相关负责人,如果该医疗事故特别重大,相关负责人必须在12小时内将其报告给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医疗机构应积极和患方沟通,争取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