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1)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
如果职工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有以下解决办法:职工与企业协商;向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去提
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处理。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途径解决劳动争议,除此之外;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需要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需要依法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能证明本人主张的证据材料,例如劳动合同等。
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化解: 1、协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和解协议。协商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调解。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按调解协议书的规定履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司法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明示拒绝支付劳动报酬,或承诺另行支付劳动报酬的期限已届满; 或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被拒绝的,一般可以视为劳动争议已发生,推定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
根据不同争议,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如下: 1.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2.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
发生劳动争议后的处理办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纠纷的,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还不满意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