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认定是敲诈案中的共同犯罪:敲诈勒索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多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敲诈勒索的故意;共同敲诈勒索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共同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在共同犯罪故意支配下共同实施的具有内在联系的危害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两人以上必须具有共同犯罪行为。
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对量刑的影响如下:过失犯罪的法定刑明显低于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明显小于比故意犯罪,过失犯罪情况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追求,也不放任,而故意犯罪是希望或者放任发生损害后果,故意犯罪量刑更重。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在于: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物是具体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人是具体社会关系的主体或参加者;犯罪分子的行为作用于犯罪对象,就是通过犯罪对象即具体物或者具体人来侵害一定的社会关系的。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本质区别在于发生阶段不同。犯罪预备发生在犯罪行为尚未着手之前,犯罪未遂发生在犯罪行为已经着手但尚未结束之间。犯罪预备又称预备犯,是指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未遂又称未遂犯,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只是由于犯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最根本的区别是:犯罪未遂是因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导致犯罪未得逞;犯罪中止是因为犯罪分子不愿意再犯罪而导致犯罪未得逞。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如因被害人的反抗或者警察到来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一,社会危害性不同。 抢劫的社会危害性体现在它既侵害
绑架罪和抢劫同犯的判刑规则: 1、如果抢劫和绑架的不是同一人,数罪并罚; 2、如果抢劫和绑架是同一人且绑架具有持续性,吸收抢劫; 3、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等;犯抢劫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绑架罪和抢劫同犯的判刑规则: 1、如果抢劫和绑架的不是同一人,数罪并罚; 2、如果抢劫和绑架是同一人且绑架具有持续性,吸收抢劫; 3、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等;犯抢劫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别: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意表示是指行为人表达一个犯罪的意图,还没有进行准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销售假药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是: 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而诈骗罪侵犯的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
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
抢夺罪与抢劫罪的联系是: 1、驾驶车辆、挤压、撞击或强迫别人排除第三方反抗抓住机会夺取财产;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拖法抢财物; 3、行为人知道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别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伤亡的后果,仍强行夺取并让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