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监理对工程质量的责任: (一)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承担监督责任; (二)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1、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30日内向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不符合工伤认定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3、伤害相对稳定后,如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可向设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理的方法如下: 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 3、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设计要求、规范等相关规定进行; 4、验收工作应按规定进行; 5、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
铁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质量事故直接责任单位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处以停
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 (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
1、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 2、重视消除造成事故的原因,这是防止事故重演的重要措施。 3、注意综合治理。既要防止原有事故的处理引发新的事故,又要注意处理方法的综合应用。 4、凡涉及结构安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 1.创造正常施工的条件; 2.确保工程结构安全,满足使用要求; 3.保证工程的耐久性,安全可靠,不留隐患; 4.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
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根据不合格的情况不同处理方式如下: 一、如果是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质量不合格,存在一定缺席,但可以通过整修等方式使其合格,且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的,可以对这些不合格的部分采取返修的方式处理。 二、如果建筑的承载力存在质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的规定:根据直接经济损失或工程结构损毁情况(自然灾害所致除外),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四个等级。直接经济损失在一般质量事故以下的为质量问题。 (一)特别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依据主要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 111号)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三十人以上死亡、一百人以上重伤、一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死亡,五十人以上一百以下重伤,五千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
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三十人以上死亡、一百人以上重伤、一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死亡,或者十人以上五十人以下重伤,或者一千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