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隐瞒毒品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到达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对毒品犯罪的处罚是包括死刑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
不构成。犯罪分子判处缓刑,缓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会构成累犯。一般认定累犯的条件如下: 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如果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中有一个是过失犯罪,都不构成累犯。因此,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再犯罪是不构成累犯的。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年满十四周岁的人贩卖毒品,应该负刑事责任。
不构成。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不能构成累犯。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是对正常的社会秩序构成严重威胁和危害的行为。
包庇罪的认定构成要件标准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上必须表现为故意;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十四周岁。《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首先,看是向哪里投毒,向外面投毒可能涉及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 其次,如果以投毒方式杀人,有危害到他人的涉及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可能数罪并罚;如果投毒仅杀害得到固定目标,定位故意杀人。 最后,
走私毒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走私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我国《刑法》中涉及毒品犯罪的罪名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