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婚前男方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加名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无论是全部出资还是按揭贷款购买,一般都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增加了女方的名字,那么,将视为夫妻双方对该房屋的
这个要看是否有明确是赠与儿子一方,具体规定如下: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1、如果该房屋的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该房屋的产权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则属于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首付由一方支付,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一方名下,就算婚后是由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这项房产也属于首付款支付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首付以及婚后房贷都是以自己的财产支付的,房产更加不会属于夫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登记前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除非财产的所有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否则,
夫妻单方买房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男女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一方单方面买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房屋仍然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即使房屋只登记在一人名下,房屋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