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夫妻共同所有的拆迁房离婚的时候应该先协商分割,双方都想要的,可以竞价取得,双方都不想要的可以将房屋拍卖,然后分割拍卖款。但是最终获得房屋的一方需要给另一方补偿。
离婚后,被拆迁房屋为私有房屋的,在结婚登记前由夫妻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也登记在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被拆迁房屋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法律中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有相关情形的,如夫妻一方有隐匿、
如果是私房,就要看是否属于共有财产,如果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搬迁,不存在房屋差价问题,也不存在以夫妻名义登记的房屋变更。这种拆迁新房应该是个人财产,离婚期间不需要补偿对方,如果存在房价差异,差额部分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这就需要分析被拆迁房
新房的,如果没有房屋差价,也没有房屋变更登记在夫妻名下,这种新房应该是个人财产,因为财产的性质从根本上是由婚前的个人财产演变而来的。如果房屋存在价差,差额部分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需要分析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以及差额部分在整个新房中所占的比例。差
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补偿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双方安置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房屋实际用途和双方经济状况进行分割。如果只有一方是被拆迁人口,只要房屋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过程中要考虑到房源,房屋权属应转让
离婚时拆迁房分配跟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婚前共同所买,则按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
领取拆迁补偿款后,家庭成员间可以协议约定拆迁补偿比例,如果协议不成,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
离婚拆迁房的分割具体如下: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约定或者已经协商一致的,按照约定和协商进行分割;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拆迁安置房屋是补偿给被拆迁房的所有权人,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变更,那么房屋是不会发生变更的。原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分割;属于个人
离婚拆迁房子的分割方式如下:1、如果被拆迁房的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那么拆迁安置房为一方个人财产;2、如果被拆迁房的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那么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
1、拆迁房应该由双方协商予以分割。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尊重夫妻双方的处理意见,由双方协议进行处理,若是可以达成一致的意见,只要是内容不违法的,不侵害他人的利益即可;若是没有办法达成协议的,就房屋所有权方面,则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婚后共同还贷
首先要看补偿之前这个被拆迁的房屋是谁所有。如果是个人所有,那不涉及分配问题,应当归房屋的产权人所有。 其次如果这个房屋是家庭成员按份共有的,那按照之前共有的份额进行分配即可。 第三如果该房屋是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那需要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一致
1.房屋所有人可以选择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房屋征收时要先进行补偿后征收,若征收补偿不到位,或与协商的不提,则房屋所有人可以选择拒绝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