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主要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分割遗产如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
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分割遗产如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
第一继承人去世了,继承权利应该给第二顺序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的范围包括:兄弟姐妹(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才可以继承。
代位继承人不包括被继承的子女。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仅包括自然血亲,还包括法律拟制血亲。具体包括: 1、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孙子女
继承权的主体包括遗嘱指定的继承人、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
财产继承权的范围有: 1.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 2.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3.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4.公民的著作权; 5.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
根据法律规定,养父母是养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是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可以继承全部遗产,但是若是有遗嘱或者是遗赠抚养协议的,就不能全部继承。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位以及第二顺位,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第一继承人死亡的,其财产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子女或者其他代为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 一般情况下,代位继承应该先于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