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代位继承只发生于处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地位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即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所以第二顺序继承人不适用代位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二婚第一继承权的主体一般是配偶、子女、父母。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特殊情形下,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能有以下三大类: 1、配偶、子女、父母; 2、丧偶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等。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同,但同一
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有: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的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没有遗嘱的时候算是的。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法律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当继承事项发生时,被继承人没有与他人由遗赠抚养协议,也没有留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应遵循这一原则。但是,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
遗产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2、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 3、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享有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包括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等,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
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中,并且代位继承人与被代位继承人之间有血缘关系,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被继承人的财产,经各继承人协商同意的,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如果继承人在生活上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应当要适当照顾该继承人。如果继承人是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但不尽扶养义务的,那